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2093.“就是撒拉必给你所生的”表示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这理性将从神性真理而出。这从“撒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神性真理(参看2063, 2081节);“亚伯拉罕”是指神性良善(如2063节所述,以及其它各个地方)。
至于主的第一理性是如何孕育和出生的,这在前一章论述“以实玛利”的地方已经说明,“以实玛利”就代表第一理性。本章和下一章则论述主如何通过类似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的结合将该理性变成神性。第一理性只能通过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流注而孕育,也只能从对记忆知识的情感出生,该情感由撒拉的婢女夏甲来代表,如前一章所示(1895, 1896, 1902, 1910等节)。
但第二理性或神性理性不是以这种方式孕育和出生的,而是通过内在人的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并由此产生的流注孕育和出生的。对主来说,这种合一是凭祂自己的能力实现的,这能力来自神性本身,也就是来自耶和华。如前面反复说明的,祂的内在人是耶和华;“亚伯拉罕”所代表的良善本身属于祂的内在人,“撒拉”所代表的真理本身也属于内在人;所以两者都是神性,而主的神性理性就从它们两者孕育和出生。事实上,它从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因而通过真理孕育和出生,因为理性的主要元素是真理,如前所述(2072节)。这就是为何此处说“撒拉必给你所生的”,这句话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神性理性将从神性真理而出;17:17说,撒拉是“一个九十岁的女人”,这句话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将实现这一切。
对每个人来说,由于他被造为神的样式和形像,所以与之类似但不可等同的事会发生,也就是说,他的第一理性也是通过他的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生命的流注而孕育和出生的;但他的第二理性是由从主通过内在人而来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产生的。当他正在重生时,便从主获得这第二理性,因为那时,他以其理性感知何为信之良善与真理。在人里面,内在人在他的理性之上,是主的(参看1889, 1940节)。
1813.“祂就以此算他为义”表示主在这一刻第一次成为公义。这也可从内义上的思路清楚可知,就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唯独主为全人类而成为公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唯独祂出于神性之爱,也就是出于对全人类的爱而争战,人类的拯救就是祂在争战中唯一所寻求和渴望的。就其人性或人身本质而言,主并非生来就是公义,而是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并且以祂自己的能力如此行而变成公义的。每次祂争战并得胜,这就算祂为义,也就是添加到祂正在成为的公义上,作为它的每次增长,直到祂最终成为纯粹的公义。
一个从人父而生,或从人父的种而生的人当为自己而争战时,不会出于其它任何爱,只会出于爱自己和爱世界,因而不会出于天堂之爱,而是出于地狱之爱争战,因为这就是他从父亲那里获得的自我,以及他通过自己的行为获得的自我之性质。因此,人若以为他凭自己与魔鬼争战,就大错特错了。同样,一个想凭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成为公义,也就是说,相信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自他自己,因而凭它们而配上天堂的人,就在违背信之良善和真理而行事和思考。因为信之真理,即真理本身就是:主是进行争战的那一位。那时,他因违背信之真理行事和思考,故将主的东西从主那里夺走,并据为己有;或也可说,把自己置于主的位置,由此将来自地狱的东西置于自己里面。正因如此,这种人渴望在天上成为大的,或最大的;也正因如此,他们错误地以为主与地狱争战是为了可以成为最大的。人的自我就具有这些幻想,这些幻想看似真理,其实恰恰相反。
主降世是为了成为公义,并且唯独祂是公义,先知们也预言了这一点。因此,甚至在祂降临之前就能知道这一点,还能知道祂只有通过被一切邪恶和一切地狱试探,以及对它们所赢得的胜利才能成为公义。如耶利米书:
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
同一先知书:
在那些日子、那时候,我必为大卫使公义的苗裔长起来,祂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那些日子,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这就是他们将要称呼祂的: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33:15, 16)
以赛亚书:
祂见无人,竟无一人代求,甚为诧异;祂的膀臂就为祂施行拯救,祂的公义扶持祂。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以赛亚书59:16-17; 尤其参看63:3, 5)
“祂的膀臂”表示祂自己的能力。正因唯独主是公义,所以耶利米书 (31:23; 50:7)也提到“公义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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